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及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岐山县委对照中组部明确的“十类村”和陕西省明确的“四类重点村”,成立四个专项巡察组,从2019年9月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10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共反馈并整改问题56条,移交并办理问题线索33条,目前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为切实做好专项巡察工作,该县根据每个村的特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巡察方案。巡察进驻后,通过召开动员会,征求意见建议、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村级党组织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宗教领域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了雍川镇独殿头村多年财务不公开、不衔接,村风民风不良等问题;解决了枣林镇贾家村多年上访问题;解决了蔡家坡镇西星村涉黑涉恶等问题。通过巡察,进一步完善了村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13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5人,追缴违纪资金5万多元。
针对巡察出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对各村党组织书记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开展软弱涣散村专项巡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常态化机制,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