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队伍建设 > 正文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引、筛、留”高线选好“领头雁”

时间:2021-03-29 10:27  来源: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作者:刘岩   点击: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督促被监督部门始终把选优配强带头人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高效治理的关键,念好“引、筛、留”三字诀,选出德才兼备“领头雁”、换出团结奋进好班子。

政策激励“引”贤人。纪检监察组督促被监督部门把引回致富能手、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四类人员”作为换届的关键性举措,积极通过事业引导、提高待遇、情感留用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干事。眉县出台“八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组织学习培训、优先推荐评比表彰、优先给予年度奖励、优先安排项目资金、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优先提拔进入镇(街)领导班子、优先聘用到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优先提高职级待遇或补贴标准“八个优先”政策措施,明确届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当年补贴总额上浮10%;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等次为一类的,当年给予村“两委”集体3万元奖励。

严把审查“筛”劣人。纪检监察组督促被监督部门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资格条件,突出“双好双强”,严格按照“五合格、五优选、十不选”的选人条件,把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服务、致富带动力强的“硬人”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参选,全市明确了10个联审单位的审查范围,各县(区)对照10项负面清单,按照村(社区)党组织初审“筛杂”,镇(街)党工委复审“筛秕”,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统战、公安等部门联审“筛莠”的“三审三筛”模式,对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了资格联审,审查出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选20名,按程序进行重新推荐和递补。

放宽条件“留”能人。对上届班子中表现优秀、能力较强的干部,通过放宽条件、谈话鼓励、提高待遇等方式,引导其继续留任。全面推行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并兼职兼薪,实行“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报酬制度,通过扩大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提留、提高村干部福利待遇等措施,确保优秀人才有效留用。千阳县把村主要干部年补贴提高到3.9万元,并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与干部补贴挂钩机制,提升岗位吸引力。同时,结合基层实际对特别优秀的干部,年龄适当放宽至57岁,学历放宽到初中,对获得省级以上致富能手和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留任。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