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麟游县纪委坚持把纪法衔接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围绕国家监察法赋予监委的新职能、新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关键环节,有力推进了监委与司法、执法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高效、有序、顺畅对接。
一是强化纪法互学。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暂行办法》,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纪法衔接能力。采用交叉授课方式,安排由转隶干部讲法律法规知识,纪检干部讲党规党纪知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二是强化纪法互补。结合县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现状,将从检察院转隶的2名人员及时调配安排到两个纪检监察室承担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转隶干部在调取书面材料、固定外围证据方面的优势,纪检监察干部在谈话调查中的优势,促进业务上互补贯通,相互促进提高。
三是强化纪法互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重点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