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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率先完成监察对象摸底统计工作

时间:2018-03-06 09:43  来源:扶风县纪委   作者:李晓红、张鑫   点击:
  “以前从来没想过,像我这样的非党村民小组长也会被纳为监察对象,今后一定要从严要求自己,踏踏实实做好农村工作”,扶风县杏林镇良峪村后唐组组长唐长太说。
  扶风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县纪委、县监委明确工作思路,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监察对象及范围进行摸底统计,截至目前,已将全县506个单位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扩大到13796人,较之前增加了近2倍。
  一、学习试点经验,确定基本范围。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以及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经验资料,将监察对象划分为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由政府委托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等六类,同时结合县情实际,反复研究讨论,最终将监察对象初步定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村组(社区)服务人员以及双管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工作人员共五大类。
  二、层层摸底统计,确保数据精准。一是积极与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商信局、社区办等多部门对接,对登记在册的五类人员进行摸底,主要包括人员身份、岗位职务、人员数量等。为防止村组合并造成数据偏差,该县积极查找镇村综合改革前后资料,分析对比相关数据,最终确定将113个行政村、6个城镇社区、3个村改区社区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2152人。二是制定并下发《扶风县各系统所辖单位及人员情况统计表》,主要针对设有二级单位(下属单位)的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借调人员等信息,重点对行使国家职权的工勤、志愿者、实习生等在岗未在编的2118名临时人员进行统计,确保不留真空区。三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县双管单位、省市驻县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进行摸底,积极联系单位纪检组(监察员),要求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坚决防止瞒报漏报。
  三、注重结果运用、健全工作机制。一是重新划分协作区,将全县8个镇(街)、47个行政单位、297个事业单位、19个双管单位、14个省市驻县单位、7个国有企业平均分配到7个协作区,采取联系领导与分管室部负责制,每个协作区确定1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1—2个室部具体负责该协作区的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三转”成果,通过这次摸底统计,基本掌握了全县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覆盖情况,对已设立纪检组(纪委)的单位,要求坚决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主责主业,对暂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下一步努力实现监察延伸全覆盖。三是建立监察对象数据库,参考组织人社等部门工作方法,拟对全县所有监察对象制作电子档案,待“国家监察法”正式实施后对监察范围及对象再作细化,为全县监察工作开展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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