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民族传统佳节来临之际,岐山纪委紧盯春节重要节点,按照从严治党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要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三公”经费清查,进行公款招待检查,开展廉洁过节提醒,奏响干部廉洁“四重曲”,确保党员干部过一个祥和、廉洁的新春佳节。
一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月9日县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召开,全体县级领导、部门和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104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等共300余人参加了大会。由县委书记和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责任书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指明了方向,也有助于用责任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助推形成“头雁效应”。
二是开展三公经费大检查。近日,该县纪委联合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税局等执法部门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县49个部门、9个镇2017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运营费支出等方面情况。经过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未做到单笔核算、租车费年末未及时结算等3方面问题,存在问题单位正在整改之中。
三是开展“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检查。印发《专项治理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实施方案》,对县内各大商场、饭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一桌餐”接受吃请、利用内部食堂违规公款吃喝等方面问题。瞄准重点领域精准打击,不给顶风违纪行为留侥幸过关的空间。
四是开展廉洁过节提醒谈话。2月12日上午,岐山县召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00余人参加的廉洁过春节、干部守纪律座谈大会,县纪委书记刘涛同志当会就纠正“四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机关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廉洁提醒会议,向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传达县纪委会议要求。12日下午,已有枣林镇、京当镇、蒲村镇、商工信局、交通局、人社局等38个单位,给机关全体干部和下属部门及村组干部召开了廉洁过节提醒会议,层层传到压力,将廉洁过节相关要求传达到边到底,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