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组长在这周巡察培训会上的授课内容丰富,立足操作性层面讲的很具体。我们要牢记巡察干部使命担当,围绕‘三个聚焦’,从严从细查找问题,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千阳县委新任巡察组副组长谈了体会。
今年以来,千阳县委巡察办贯彻落实中巡办《关于巡视巡察机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坚持“周培训+N”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每名巡察干部“登台亮相”授课,谈心得、谈体会、谈打算,进一步拓宽视野思路,增强政治意识,聚焦“四个对标”,聚力谋篇开局。
对标理论“学”。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结合县委提出的“四年活动”,谈体会、讲感悟、话担当,真正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成效。紧扣被巡察单位核心职能责任,强化业务学习,说“内行话”,做“内行事”,尽快让新任巡察干部成为“行家里手”。
对标任务“干”。依据《工作规划》,今年计划开展巡察三轮次,每轮安排3­5个巡察组,巡察县级部门和镇18个,巡察村(社区)10个。严格落实《中共千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11项制度、《巡察工作流程》等8项工作程序和中期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县委书记专题会汇报三种工作模式,推动巡察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对标延伸“巡”。巩固村级分类巡察经验,落实《对农村(社区)党组织分类实施巡察监督的意见(试行)》要求,配合市委巡察办做好提级巡察。根据各村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建巡察组,明确巡察重点,提高村级巡察精准度。对发现的突出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达到“查漏补缺、以点带面、治病救人”的目的。
对标责任“改”。党的二十大会议强调“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县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夯实巡察整改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责任、县委组织部配合责任和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责任。探索整改效果量化评估和综合评价方法,将巡察整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推动巡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