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眉县纪委监委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三个满意”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助推审查调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抓规范、补短板,让审查调查者满意。县纪委监委始终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岗位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安全责任,构建分级管理工作机制。对近年来执纪审查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同时结合省委巡视整改意见,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剖析问题症结,精心谋划、科学施策。出台了《关于建立“室组镇”联合办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协同联合办案进行了统一规范。下发了《关于镇街、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的通知》,从信访接待处理到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全流程深度参与,以干促学、学用结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抓事实、重教育,让被调查者满意。始终本着对案件负责,对被调查者负责的态度,坚持把公平公正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注重客观准确的收集相关证人证言及书证等直接或间接证据,对有问题的及时予以补充整改,严禁带病结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差别处理,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符合容错纠错的坚决予以容错纠错。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找出“病因”,开出“药方”,防止“小病”变“恶疾”,在严管中彰显厚爱,做到教育在前、防范在先。同时出台了《眉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为被调查者卸包袱鼓干劲,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
抓治本、提实效,让群众满意。为了更加凸显查办案件的预防功能,更有效的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规范化进行处分宣布,制度化推进回访教育,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用,将违纪违法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坚持对于实名举报问题线索优先查办反馈,今年第一季度办结线索,均已第一时间向实名举报人给予答复。为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县纪委机关领导和干部定期接访的通知》,实行“首接负责制”每月安排一名领导负责,每周一名室部同志参与,截止目前,已有2名领导,5名室部同志参与县纪委举报中心接访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了解社情民意、监督执纪审查的能力,有效提高了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