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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督导检查涉煤领域整治工作 助推主体责任再落实

时间:2026-06-23 09:30  来源: 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涉煤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涉煤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2026年6月17日,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赴麟游县,对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涉煤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督导组听取了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涉煤领域配套制度审核流程、涉煤工作常态化监管等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逐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指导。经督导检查,指导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条。

督导组对麟游县前期专项整治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抓日常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打造工作亮点。要将涉煤领域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亮点。

二要做好“回头看”,常态化移交问题线索。要对过去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回顾,逐一梳理排查,深挖细查涉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确保问题不遗漏、线索不流失,切实做到应移尽移、应查尽查。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问责不能泛化。在推进整治工作过程中,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确保整治工作经得起检验。

督导组强调,市专项督导检查组将建立不定期督导机制,对发现履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警示震慑,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推动涉煤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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