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监督职能,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促其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
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事项,加强监督检查,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链条。
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要求向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向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倒逼各单位不断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
督促12个被监督单位开好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逐单位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推动各单位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安排、有部署、有措施。
督促各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党组负责人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强调纪律作风,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在全体干部会议上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组织学习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督促各单位加强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