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2021年以来自办案件涉及的2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回访教育,使受处分人员感受组织关怀,提高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回访教育工作组,通过熟悉案情、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沟通,了解掌握回访教育思想动态、现实表现,根据受处分人员具体情况,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教育方案,明确回访教育目的、回访教育方式方法等,为做好回访教育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回访教育工作组与回访对象深入开展谈话,了解其对所犯错误和处分决定的态度认识、受处分以来知错悔错改错情况,听取其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所在科室负责人、部分党员及群众谈话,了解回访对象现实表现,听取对回访对象的评价意见。通过现场查看处分决定宣布记录,翻阅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职务职级和工资变动资料,了解处分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在回访教育中了解到,2名受处分人员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存在的问题,完全接受组织的处理和教育。受处分以来,能够积极主动改正错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工作中认真负责,工作更加细致、扎实,在单位团结同事,工作积极主动热情,能够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回访中未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回访教育,进一步加强了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体现了组织的人文关怀,激发了受处分人员悔过自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