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政协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会精神,对与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市行政服务审批局,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服务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自助评价”与“邀请评价”相结合。宝鸡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好差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设置评价器、评议表、评价二维码,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在宝鸡市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宝”满意APP、微信客户端、自助终端开通评价投诉功能,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广泛开展邀请评价,由政务服务“好差评”专员面向等待区群众,开展随机引导式邀请评价,扩大了评价范围和机动性。在政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并通过12345市民热线,实现社会各界“综合点评”。近年来,通过“自助评价”和“邀请评价”两种模式,累计参评服务事项27000余件,参评率83%,好评率99.73%,差评率0.27%,“好差评”得到全面实施。
“差评响应”与“复核反馈”相结合。坚持以“差评”促整改、优服务、提质效,构建“差评核实-限时整改-跟踪督办”的工作路径。收到“差评”评价后,办事窗口和办事人员可在1个工作日提出复核申请,“好差评”专班通过电话核实、谈话了解、调取录像、审阅资料等形式,对“差评”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差评”真实性后,根据分类处置规则,按照“响应差评-反馈整改-问题回访”全流程,责成有关人员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环境等存在的问题立行整改落实,及时反馈。累计复核差评事项75件,核实处置34件,差评复核率、处置率和整改率均达到100%,实现了“好差评”全链条闭合管理。
“抽样回访”与“结果应用”相结合。用活“好差评”评价数据,采取分层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形式,对不同类型评价进行“回头看”,建立并逐步完善“好差评”数据库、案例库,在“好评”回访过程中,进一步听取群众的优化建议,在“差评”回访过程中,检验整改后的提升实效,累计回访87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120余条,为进一步改进优化服务提供了重要参考;注重结果应用,用“好差评”大数据预判问题,定期对评价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和量化建模,预判政务服务存在的症结点,及时优化改进;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目责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改进服务的内生动力,持续推动“好差评”机制在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中发挥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