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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时间:2026-08-19 16:30  来源: 市委巡察办   作者:   点击:

根据市委部署,8月12日至14日,5个市委巡察组采取“一对一”召开现场反馈会议的方式,分别向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17家市级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专题会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作出部署安排。景耀平、刘其智、时镇、许海峰、冯晓军等市级领导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有关市直部门巡察反馈会议,就落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质效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属性,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真正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从政治高度认识整改、抓好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于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疑难复杂问题领题攻坚,亲自抓、带头改;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全体党员干部要主动认领具体任务,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格销号管理,做到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紧密结合,与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全面提升“三服务”质效有效衔接,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建设陕甘川宁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强大动力。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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