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宝鸡市委批准,宝鸡市纪委监委对宝鸡铁路技师学院原院长潘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卫东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消费卡、礼金,公车私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学生就业安置、学员灶发包,工程建设、教学设备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潘卫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宝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宝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卫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宝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