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宝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涉粮腐败问题,处置问题线索40件,立案审查调查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回经济损失255万余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挖严查粮仓“硕鼠”,宝鸡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61条涉粮问题线索开展复查复核。重点围绕“六看”(看查否了结线索事实证据和依据规定是否充分;看案件违纪违法责任是否查纠到位;看量纪处分是否存在畸轻问题;看是否对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进行倒查问责;看党纪政务处分是否执行到位;看案发单位是否开展以案促改),由县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交叉复查、案件审理室复核、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审核把关的方式进行。同时,对采取函询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重新进行初步核实;对省纪委监委列为重点关注问题线索的10件失实了结件提级办理,确保问题查深查透,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复查复核期间,提出补查补证意见14份,发现问题线索2个,立案审查调查2人。
宝鸡市采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从快从严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信号。通过对某粮食购销公司有关公款私存问题线索进行回溯核查、循线深挖,发现多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初步核实并掌握充分证据后,果断对其中1人采取留置措施,深挖彻查出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吴某、原会计董某利用职务便利共同及单独贪污公款249万元职务违法犯罪等问题。
针对案件背后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宝鸡市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各地各部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市发改委和各县区及时修订市县两级粮食应急预案、储备粮管理办法、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完善市县政府储备体系、储备粮油应急保供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制定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宝鸡市地方储备粮优化布局指导意见》等157个制度,为依规依法管粮管储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们将持续推动惩治震慑、监督约束、行业治理贯通融合,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更大成效。”宝鸡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