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陕西代表团召开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3个决议草案,关于批准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
代表团团长赵一德,副团长赵刚、王晓、王兴宁、李明远、庄长兴参加。
审议中,代表们逐一表态发言,一致赞成3个决议草案和1个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