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中省摘要 >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国强决定逮捕

时间:2020-01-08 14: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点击: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