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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 做实做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

时间:2020-07-31 10:50  来源: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点击:

近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立足本职,采取有力举措,把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落地见效。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倡导实名举报。驻局纪检监察组把《规则》的学习贯彻作为开展信访宣传年活动的具体抓手,尤其把实名检举控告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内容,作为宣传的重点,督促各单位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内刊等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营造信访检举控告氛围。

二是强化甄别核实,做好实名举报界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按照匿名检举控告处理。近期驻局纪检组受理1条问题线索,落款虽写有多人姓名,但无具体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根据《规则》核定此件为匿名件,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是明确受理程序,规范处理实名举报。《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驻局纪检组在受理张某某的信访件时,经与举报人电话取得联系,询问基本信息,确定举报内容属实后,按照《规则》有关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的要求,工作人员于当天电话告知检举控告人该检举控告已受理,并据实填写《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情况记录表》,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并将其作为后期结果反馈、实名举报追究诬告陷害责任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共受理署名检举控告3件,经核实认定属实名举报2件,现已办结1件,并按程序向举报人进行了结果反馈,1条正在核查处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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