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陈村供销社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林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张林森在基层供销社职工养老保险缺口大的情况下,违规向班子成员发放2016年目责奖10000元,2017年目责奖6000元。2016年至2018年违规向供销社主任、副主任、会计每月发放生活补贴400-660元不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1月,张林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翔县中医院院长罗彬,工会主席宁建平,财务科长戴伟杰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9年,凤翔县中医院工会自立名目以“现金”形式分两次向会员每人发放“春节慰问费”“春游费”700元,共计3042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2月,罗彬、宁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戴伟杰受到警告处分。
3.南指挥镇西指挥村会计代岁成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代岁成在未向组织进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备的情况下,于2019年1月25日,在家为儿子超标准办婚宴摆酒席37桌,每桌标准380元(含烟酒),并且收受礼金两万余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3月,代岁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