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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09-26 10:34  来源: 岐山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1.岐山县蔡家坡镇副镇长李志平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018年7月26日,李志平招待两名战友花费1007元,费用在其征地的西星村进行报销。2019年9月,李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岐山县蔡家坡镇零胡社区党委书记李发良大操大办其子婚礼的问题。

  2016年4月30日,李发良在家中为其子举办婚礼,双方合办,宴请亲朋好友72桌,超标准举办婚礼。2019年9月,李发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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