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县秉持“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工作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主基调,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规范有序。县委巡察机构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连续更新《巡察工作手册》,编印《巡察工作操作规程》《巡察业务培训经验汇编》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巡察与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向巡察机构征求意见制度,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要求,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完善反馈机制,促进巡察反馈问题有效整改。制定印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程序要求、整改时限、节点任务等事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时对每轮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十五届县委开展11轮次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1372条,已整改1368条,整改率99%。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187条,移交后立案处理34人,巡察震慑力不断增强。
三是落实整改机制,提升巡察监督贯通联动合力。落实巡察五方反馈机制,积极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的实现形式,强化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融合贯通,与组织、审计等部门的有机衔接,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督促各整改单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